补遗答疑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一次性使用血小板过滤输血器、生理氯化钠溶液采购项目(重发公告第1次)变更公告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一次性使用血小板过滤输血器、生理氯化钠溶液采购项目(重发公告第1次)变更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一次性使用血小板过滤输血器、生理氯化钠溶液采购项目(重发公告第1次);
项目编号:2020HY-C630805;
原公告日期:2020年10月13日;
二、公告内容(变更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招标文件13、转为其他方式继续进行的情形
13.1 因12.1.1款原因而导致废标的,在本项目(标段)投标人签字认可的情况下,评委会可以视情况现场将招标方式转变为竞争性磋商或单一来源采购,但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谈判:
13.1.1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参加投标的;
13.1.2未经招标人允许,离开开标现场通知不上的;
13.1.3不符合招标文件列明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
13.1.4开标前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在招标方式变更后,仍未在评委会规定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3.1.5有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废标的;
13.1.6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13.2招标方式变更后,招标人有要求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的权利。竞争性磋商的评分办法参照原评分办法,但其中价格分的计算以磋商后的最终价格纳入计算。评委会按照技术分、价格分、商务分相加后得出的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至少1家中标候选单位;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则在符合初步评审要求,技术参数和售后服务等实质性条款完善符合招标文件的前提下,确定其为中标候选人。
13.3如项目变更为竞争性磋商或单一来源采购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直接作为磋商小组和单一来源谈判小组成员,负责本项目进行谈判。
变更为:
13、变更采购方式继续进行的情形
本次招标为二次或多次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且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采购人提出申请,本项目可以继续进行评审;
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仅两家,或经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仅两家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评审办法等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仅一家,或经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仅一家的可改为定向谈判。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延期至:2020年11月19日上午9: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3室。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0年10月29日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 标 人: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联 系 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551-63869699
代理机构: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工
联系电话:0551-65320549、65318929、62631311转6623
电子邮箱:dept1@ahhyzb.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