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安徽省疾控中心关于BSL-3实验室维保服务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公示
安徽省疾控中心关于BSL-3实验室维保服务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 采购人名称: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 采购人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与云外路交叉口(繁华大道12560号);
三、 采购人联系电话:陈老师:0551-63674911 ;
四、 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何工、0551-65318929或65320549或62631311或62631322转6625;
五、 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省疾控中心关于BSL-3实验室维保服务项目(采购编号:2019HY-C1357)(省疾控中心编号:AHCDCYX-2019022);
六、 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BSL-3实验室维保服务 ;
七、 采购预算金额: 12万元;
八、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生物安全三级(BSL-3)实验室运行维护保养服务合同将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为保证BSL-3实验室的正常运行状态,需采购下一年度的维保服务,鉴于北京克力爱尔技术有限公司是安徽省疾控中心BSL-3实验室建设和维护维保单位,对该实验室的硬件和软件情况掌握充分,为了保证设施、设备运行的有效性以及维保服务的连续性。故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程序,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招标;
九、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克力爱尔技术有限公司;
十、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北京昌平定福皇庄616#;
十、公示期限: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8日;(注:必须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开始日期次日算起)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人)反映,同时抄送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联系电话:0551-68150413)。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1日
附件: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BSL-III实验室
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为保障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安全三级(BSL-3)实验室正常运行,根据《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 50346-2011)》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8)》等标准要求,现需对2020年度BSL-3实验室维保服务进行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1、实验室空调、水路系统维护:确保实验室空调等的正常运行,逢换季等工况切换,需要增加检修次数。
2、实验室送排风系统维护:确保送排风机组运行正常,初中效过滤器的检查更换;各管道和阀门的密闭性检查。
3、实验室效率过滤器系统维护:包括数据监控、原位检漏、消毒与更换安装等工作。
4、实验室自控、电气系统维护:确保实验室内日常供电、照明电力设施正常;双风机切换正常,送排风机组工况切换正常,不间断电源(UPS)工作正常。
5、实验室结构维护及监测:包括室内外围护结构及辅助设施、周边设施的维护和检查;实验室门窗地板的维护及紧急喷淋系统的正常使用。
6、实验室门禁管理及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维护。
7、重要季节变换要有应对措施,确保上述系统的正常运行。
8、建立BSL-3实验室维保工作台账,确保每季度完成1次设施、设备巡察,填写《实验室维护维修巡检工作单》,保证BSL-3实验室正常运转,发现问题应如实记录并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实验室工作人员,并尽快对故障进行处理。
9、每年3月、10月为实验室集中检修期,巡检期间须对BSL-3实验室系统进行彻底检查、检修,并向中心提交汇总报告。如遇不可抗因素,可协商更改时间。
10、BSL-III实验室内的两台生物安全柜维保及检测:
1)维保:每季度末(保证全年不少于4次)完成对2台生物安全柜巡检维护保养工作(保养内容:检查电气电路,HEPA扫描检漏、设备保洁、检查五金结构件、多面消毒清洁工作),并接受我方人员的现场监督,每半年向我方提交汇总报告。
2)检测:每年至少要对2台生物安全柜进行一次物理工况自检测并承担相应检测费用(检测项目包含:工作区洁净度、窗口气流流向、垂直风速、窗口风速、照度、噪音),并出具出具CMA、CNAS认可的检测报告。
11、实验室原位排风系统的维护与检测:负责预约第三方检测机构对BSL-3实验室原位排风系统进行年度检测并承担相应检测费用,出具CMA、CNAS认可的检测报告。实验室更换效率过滤器时,维保公司方负责原位排风装置的消毒及效率过滤器的更换工作。
12、每年配合第三方检测机构对BSL-3实验室硬件设施运行状况进行年检,如在检测过程发现设施配件(维保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由维保公司负责解决。根据BSL-3实验室设施、设备耗损的程度,如需要更换相关部件时(维保范围外),应提前通知我中心,待确认后实施。更换后,须根据《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11)》等标准实施,并出具检测记录和报告。
13、 积极配合BSL-3实验室完成CNAS评审部门对实验室的评审工作,确保实验室硬件设施满足评审要求。评审现场需提供全程跟随服务。
14、每年配合定期对BSL-3实验室1台高压灭菌器仪表进行检定校准和送检工作。
15、当接到BSL-3实验室设施设备出现故障电话通知时,应立即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紧急情况6小时到位,非紧急情况24小时到位。一个周期内应急维修不超过4次(同一故障维修后半年内再次出现不计次,同一配件质保期内出现故障再次维修不计费),超出部分将依具体情况双方协商另行计费。
16、BSL-3实验室系统操作培训:提供技术培训及经验传授,辅导我中心相关人员掌握系统的基本操作,并给予技术支持。
17、BSL-3实验室维保人员要求
1)维保公司要确保有1名固定工作人员与我中心人员保持工作联系,共同及时发现实验室运行中的问题。
2)遇重要检查和应急加班,维保公司需配合我中心完成,加班费用另计费。
3)维保人员服务态度良好,与中心工作人员良好沟通,服从中心相关管理制度。
4)遵守中心及实验室的相关管理规定,按照相关标准操作规程及防护要求等实施维护工作,与实验室人员有良好的沟通,无不良服务投诉。
18、为保证实验室运行的稳定性,在维护服务效期内,如无事故发生,将续用其服务。
19、本中心对具体的维护、维修工作进行审核及验收,审核内容包括维保公司上报的维护、维修、耗材消耗量及价格清单等。双方认可后,需记录、备案。
20、维保公司需具备同类别BSL-3生物安全实验室维护服务业绩不少于三家,业绩中同一客户有连续维护业绩作作为优先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