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答疑
涡阳县人民医院手术室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
2016/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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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人民医院手术室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
各投标人:
现对涡阳县人民医院手术室装饰装修工程(编号:2016HY-G237)
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澄清答疑:
1、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标评审表企业其他荣誉评审因素中的第2条“2010年以来获得工商管理部门 “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加1分;获得全国先进施工企业荣誉证书(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发证)的加1分;承揽的业绩获得全国优良工程荣誉称号(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发证)的得1分。本项满分3分。以证书原件为准。”删除,本招标项目总分由100分变更为97分。
2、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标评审表售后服务方案评审因素中的第3条“每提供一个在安徽省内具有二甲医院及以上的手术室维保合同,每个2分,本项满分6分。”修改为“每提供一个在国内具有二甲医院及以上的手术室维保合同,每个2分,本项满分6分。”
3、关于本次招标中部分设备只选定一个品牌的问题,是院方临床科室的意见及院内各部门综合研究的结果,且在投标时,投标人无需出具设备制造商的授权和售后服务许诺书,对投标人的投标并不造成实质性影响,因此本次招标设备品牌仍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答疑为招标文件组成一部分。
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8日
